关于公开征求《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4-06-07 00:002024-07-07 00:00 征集状态: 已截止 来源: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规范管理的通知》(皖政办秘〔2019〕30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科技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区四至范围调整和主导产业变更工作的通知》(皖发改地区〔2023〕107号)等文件要求,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启动四至范围调整工作,起草了《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信函方式。地址:黄山市ca88安卓手机客户端迎宾大道86号,收件人: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邮政编码:245900,请在信封上注明“《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872681465@qq.com。

三、网站征集方式。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四、征集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7月7日。

联系电话:0559-3585093,联系人:冯天真

附件:《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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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调整必要性

1.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的需要

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 号)中明确,运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中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统筹做好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安排。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不得规划城镇居住用地。为进一步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内国土空间的管控需求,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核准范围与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套合,原核准范围的两个区块共有5.82公顷用地不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叠0.02公顷,急需开展四至范围调整。

2.落实相关政策要求的需要

2017年省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科学规划开发区功能布局,明确主导产业,突出生产功能,开展园区城市设计,统筹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引导开发区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2019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规范管理的通知》(皖政办秘〔2019〕30号)明确指出,“需调区、移区的开发区应在不突破国家和省核定面积的前提下优化四至边界”。2022年,《安徽省“十四五”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规划》指出,“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统筹衔接,巩固开发区优化整合成果,有序推进我省各类开发区统筹规划与空间整合,探索开发区规范发展新路径新经验”“鼓励符合条件的开发区采取调区、移区等方式,拓展发展空间”。2023年1月,《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地用改〔2023〕1号),提出“优化产业园区布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据国家开发区公告目录,开展省级开发园区范围优化核定工作,着力破解园区范围边界不规则、区块零散、开多个天窗等现象,助力园区提升土地开发水平和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园区调区、移区、扩区”。

3. 破解要素制约的必要条件

2021年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核定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核定范围为442.73公顷,原开发区核定范围2个区块均有与开发区发展方向不一致的用地以及未利用的零星地块,致使工业用地储备严重不足,重大项目落地空间受限;区块一内包含大量非工业用地,包括农村居民点、住宅小区等;区块二范围内包含农村宅基地及农用地,为有效破解园区发展的要素制约,基本解决项目发展的用地需求,保障重点项目落地,优化调整开发区四至范围迫在眉睫。

二、主要依据

根据《进一步加快全省开发区转型发展指导意见》(皖政〔2012〕110号)、《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8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科技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区四至范围调整和主导产业变更工作的通知》(皖发改地区〔2023〕107号)、《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地用改〔2023〕1号)、《关于做好全市开发区四至范围调整和主导产业变更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徽州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调整工作,制定《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制定过程

2024年5月31日,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起草完成《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实施方案(初稿)》,通过开发区法律顾问审查修改后,6月3日召开座谈会,参会单位有相关乡镇、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科技工信局、10家企业家代表等,根据现场提出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年6月4日召开开发区党工委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共5章12条。第一章指导思想,明确了四至范围调整的指导思想;第二章四至范围调整开展背景,说明了调整的依据、必要性;第三章四至范围调整总体目标,明确了新调整范围在保持面积 442.73公顷不变的基础上,针对部分区域进行优化,调整后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分三个区块,其中区块一295.95公顷,区块二70.82公顷,区块三75.96公顷,明确了各区块详细四至范围;第四章四至范围调整流程,明确了开发区四至范围调整事项完成步骤;第五章保障措施,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和加强调度等。

《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2024-07-08 09:04

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7月7日,徽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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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截止时间:2024-07-07 00:00征集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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