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4 16:07 信息来源:区委第一巡察组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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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16日对区委办(区合作交流中心)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委办(区合作交流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等。

二、巡察内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结合被巡察单位规律特点,紧盯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等工作的监督;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设置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公布“黄山•码上巡”线索码,接受来信来电来访和扫码举报。

(一)信访接待点:区委第一巡察组(区信访局三楼) ;

(二)巡察举报箱设置地点:区政府北门外侧;

(三)举报电话:15385449351;

(四)电子邮箱:hzqxc666@163.com;

(五)“黄山•码上巡”线索码: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4月15日。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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